北京日报 | 作者 赵法生
《我的童年法则:全国乡村儿童普法必读》 李毅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资料图】
李毅女士是一位律师,北京华允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她跟随一群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筹建慈善学校——苦志育才学校的朋友们,从事了数年的乡村教育公益事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目前乡村中最需要关注的群体,特殊的经历和家庭困难,使他们从小无法得到正常的父母之爱,这是比贫穷更为悲伤的人生缺憾。所以,对于他们的教育扶助已经超出了单纯物质层面,而向心灵和人格方面延伸。据李毅律师介绍,苦志育才学校目前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孩子们身心健康,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同时也在努力创造条件让孩子们能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进入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继续学习,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帮助他们规划职业、找到工作。这实在是一项了不起的公益事业。
中国哲学历来将父亲比作天,将母亲比作地,少年时期失去父母的呵护为这些孩子的人生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李毅律师和同仁们所做的工作,使这些儿童再度获得了父母般的关怀,使人生的希望之花再度绽放。就此而言,她们的工作体现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博爱精神,十分难得。
中国四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是一部急速城市化的历史。乡村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的处境,已经引发了广泛关注,很多的志愿者深入乡村展开各种公益活动。李毅律师结合她的乡村公益教育实践经验,以一位法律人的身份,撰写了这本乡村少儿普法教材,对当前乡村留守儿童教育具有特殊意义。
本书的体例别具一格,每章包括“故事讲述”“法律保护我”“法律怎么说”“请你思考”四个板块,从生动的故事开始,依次讲解法律的意义、法律条文,以及由此引发的思考。全书语言流畅,可读性强,内容实用。一些当前乡村留守儿童生活面临的重点问题,比如教育权利、性别平等、校园欺凌、拐卖儿童、网络犯罪等,都是书中关注的重点内容,为乡村留守儿童提供了一部系统、具体和实用的法律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读本;为他们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培养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提供了一本优秀教材。
本书的整体结构也可谓匠心独运,全书共八个单元,先后讲解了《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各章的副标题依次是“我和我的祖国”“我和我的基本权利义务”“我和我的家”“我和我的学校”“我和我的社会生活”“我和我的权利保护”“我和我的核心价值观”“我和我的未来”。作者通过通俗易懂的文笔将干枯的法律条文一步步植入乡村儿童的生活世界,成为和他们年幼的生命休戚相关的人生法则,也为他们渐次展现了家国天下的现代世界。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书末的附录是一个长长的电话清单,包括公安报警电话、公安短信报警电话、消防火警电话、医疗急救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公共卫生咨询热线电话,等等。这些电话是绝大多数乡村儿童所陌生的,而知道这些号码,在某些关键时刻可能对他们具有性命攸关的意义。由此可见,这不是一本普通的少儿普法教材,它里面倾注着一位母亲对于孩子的关爱与牵挂。
我本人从事的是乡村儒学和乡村公益,重点是重建乡村的意义世界与人伦秩序,也发现乡村法律教育是个薄弱环节,但由于专业限制,我和义工们对于乡村法律教育这一块一直无所作为。但是,我们毕竟生活在法治时代,一个健全的公民人格不能没有传统美德的滋养,同样也不能缺少公民权利意识和现代法治观念。或许二者的结合,才能造就梁启超心目中的理想中国少年,才能造就一个古老而又生机盎然的少年中国。
乡村是人类共同的故乡,不仅在自然意义上是如此,在文明意义上同样如此。正如有的历史学家指出的,到目前为止,人类第一流的哲学家和宗教家大多来自乡村文明时代,他们的哲思与教诲,至今还在滋养着现代人的心灵。可是,孕育了人类伟大文明的乡土,却在工业的高歌猛进中日渐萧条,因为有文化、有能力和有资本的人们,纷纷远离乡土而“适彼乐土”。目前的乡村,需要输血式的外援救助,因为她本身已经不具备足够的能量,如同一位为哺育儿女而心力交瘁的母亲。乡村文化的希望,在于更多像李毅律师这样身在都市却依然牵挂着乡村,并毅然重新走进乡村的人们。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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