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范围
符合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符合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的参保人员,生育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的等待期由生产前连续缴费6个月及生产后连续缴费6个月方可享受,调整为生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资料图片)
①按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②按8.3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照缴费单位)参保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③按8.3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④按5.7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按5.4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⑤参保的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计划生育项目或者生育的,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
报销材料
在定点医院就医,需向医院医保办提交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住院生育需提交《生育服务登记证》(医院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医院直接刷卡可享受结报。
报销标准
女职工生育项目类医疗费、计划生育项目类医疗费、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女职工产前疾病筛查费、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及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
①女职工生育项目类医疗费:女职工出院结算时只需承担超出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外的自费项目,其余费用由医院和医保部门结算。
②计划生育项目类医疗费:人工流产260元;取(放)环200元。
③女职工产前检查费:1000元。
④女职工产前疾病筛查费:160元。
异地生育需要提前备案吗?怎么报销?
异地生育不需要备案,先自费承担医疗费用,之后到单位所属县区医保局提交以下资料申报: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生育登记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经办机构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分娩或手术记录、诊断证明)。若生育时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需提供完整病历资料;
④异地做唐氏筛查的,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和化验报告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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