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的官司,“官”的一方有多少是负责人出庭?今天上午,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湖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经全省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发力推动工作,全省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6.5%。
2022年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通知到庭应诉4018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介绍,2022年,全省法院共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4228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应诉4018件。此外,行政机关负责人还参加调查询问1117件,参与案件协调化解741件。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全省各地经人民法院通知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到90%以上,较往年有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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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庭应诉数量看,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普遍提升。”杨翔说,从行政管理领域看,出庭应诉案件量差异较大。2022年,全省法院制发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的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较为集中。自然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较多。
从出庭应诉负责人层级比例看,基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较高。2022年全省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中,县市区及乡镇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占全部出庭应诉案件数的80.8%。全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2728件,各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1290件。行政机关副职及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3801件,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217件。其中,省直部门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
杨翔谈到,从矛盾纠纷化解看,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争议化解的参与度有待加强。“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会主动参与复议机关组织的实地核查案件、座谈会、协调会、听证会等相关程序,实质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积极性较高。但在行政诉讼程序中,负责人实质参与案件协调化解比例仅为26.4%。对可能败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不高。存在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备不充分、‘出庭不出声’等问题和不足。”杨翔说。
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
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龙金介绍,2022年7月,省司法厅会同省法院联合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省法院、省司法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在《工作方案》中统一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式,实现了全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还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了省绩效考核、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考核指标体系。
“行政诉讼往往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调解和解并实质化解争议的案件视为已履行出庭应诉义务,既提高了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同时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杨龙金说,去年,全省共有741件案件达成调解或当事人撤诉结案,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21.2%,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
2022年,省人社厅、长沙市司法局、常德市武陵区政府等217家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时任省人社厅厅长唐白玉同志出庭应诉后,长沙、株洲等地人社部门正职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被诉行政机关主体责任,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案件,经人民法院书面通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还将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适时通过联合督导等方式,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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