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14:00,上海举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系列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主题是“促投资稳增长保民生 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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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胡广杰介绍了近期出台的《关于深化系统集成 推动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6.0方案》)有关内容,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裴晓、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许健、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刘斌、市水务局副局长赵明、静安区副区长李震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胡广杰介绍,工程建设领域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一环。2018年以来,上海市以“三减一提升(即减环节、减成本、减时间、升质量)”为目标,以优化审批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核心手段,以企业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保护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的关键一招。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推出“桩基先行”“分期验收”“区域评估”“六票统筹”等举措,有力助推了全市固定资产稳投资和建筑业稳增长,得到市场主体的普遍认可。据统计,2022年,上海市建筑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正增长,总产值达9273.90亿元。市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完成投资2099亿元,同比增长7.2%。今年一季度,上海市建筑业产值预计实现正增长;市重大工程完成投资437亿元,占全年计划的20.3%,同比增长 9.1%。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上海市研究制定了《6.0方案》。
《6.0方案》的主要特点一是体现“延续性”,全面总结固化既有改革成果。2018年以来,连续出台5个版本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建成了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挂牌成立了市、区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通过“减、并、放、转、调”(即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合并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等措施,精简优化了近三分之一的审批服务事项,接续出台“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改革措施,推动业务流程再造。《6.0方案》坚持改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在全面总结、延续前五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谋划新发展、力求新突破。
二是对标“先进性”,主动对照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是国际投资的重要风向标,努力向其看齐,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即将启动,范围更大、覆盖面更广、要求也更高。《6.0方案》全面对标国际公开、权威的营商环境评判规则和先进实践,注重把握其底层逻辑和工作要求,从监管、服务、效率三个维度攻坚发力,将世界银行最新的方法理念贯彻到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各项工作中。
三是突出“针对性”,积极回应市场主体急难愁盼。市场主体感受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6.0方案》制定过程中,坚持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导向、以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把实践作为检验改革政策和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在促开工、抢竣工、稳预期等方面持续用力,通过切实补齐政策短板、消除不确定性,让政策效应最大化释放。
《6.0方案》的工作目标,从制度、服务和效率三方面可概括为“三个更加”:
一是改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坚持在系统集成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同类事项合并简化,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一体化改革。二是政务服务更加高效。聚焦工程审批系统和市、区审批审查中心,持续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三是企业办事更加便利。进一步精简各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办理用时和成本,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感受。
《6.0方案》围绕“五个着力”,研究提出20项重点任务措施,具体包括:
一是着力加强改革制度系统集成,推动政策体系更成熟、更稳定。主要包括:在特定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交通影响、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并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及时发布评估成果,替代或简化项目单独评估评审;做好项目施工许可与规划用地审批衔接,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范围由产业类项目拓展至各类社会投资项目;按照“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原则,分阶段优化整合测绘事项,加强“多测合一”成果共享互认;细化完善综合竣工验收制度,编制《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工作手册(2023版)》;加强不动产登记和租赁联动,租赁双方共同申请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
二是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便利度,助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主要包括:巩固推行“桩基先行”,将“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扩大至工业、研发、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加强土地、水面积、绿地、林地、渣土消纳和征收安置房源等六项资源性指标的统筹调配,探索建立市级指标储备库;优化完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年内建筑工程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成本”;深化占掘路快速审批机制,扩大“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适用范围。
三是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政务服务质量,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主要包括:打造工程建设领域“一个系统”,全面归拢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入口,实现全要素归集、全信息汇聚、全流程覆盖,做到企业办事只对“一个系统”,线上申办只有“一个入口”;推进区级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建设,加快推进更多事项“审批不出中心”,切实发挥中心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和一站式施工许可、综合验收等审批服务中的统筹协调和牵头推动作用。
四是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质量和水平,持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主要包括:探索试点跨部门综合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智能预警预防,建立简洁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修订市重大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研究历史风貌保护、装饰装修、旧住房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监管流程;拓展工程招投标服务范围,优化完善电子招投标功能,破除市场隐性壁垒和门槛。
五是着力提升建筑业发展能级,推动生产组织模式创新。主要包括:在乡村建设、城市更新、历史风貌保护、科教文卫等领域,以及“五个新城”“南北转型”等区域深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提升建筑品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出台《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对部分市政基础设施类重大项目,探索实施环评“打捆”审批。支持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在“用地清单制”和承诺制改革等领域先行先试。
下一步,上海市将加快制定《6.0版方案》各项配套政策细则,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1+X”改革政策体系,坚持“一张蓝图千到底”持之以恒抓好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奋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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