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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河道内偷倒泥浆。”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接到群众举报,接报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沈桥村、集成指挥中心,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近日,该案件结案,涉案企业被处罚2.64万元。
据了解,被倾倒泥浆处位于沈桥村阳隧西三桥区域的河道,经专业机构勘测沈桥港河底淤泥约31.25立方米。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群众和调取周边监控,发现车牌号为鲁HXXXXXX的罐车先后6次在该处偷倒泥浆。
根据车辆权属、活动轨迹等,初步确定涉案企业为苏州XX泥浆运输有限公司。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派出所,传询该企业法人和涉案司机,两人均对偷倒泥浆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明,苏州XX泥浆运输有限公司指使所属司机先后6次将泥浆偷倒至太平街道沈桥港,倾倒的泥浆约30立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目前,该企业已进行整改,并将河道恢复原状。太平街道已对企业法人、涉案司机随意倾倒泥浆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该案件已结案,对涉案企业处罚2.64万元。
通讯员 赵晓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於苏云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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